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修訂草案明確了職業教育的定位,規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不同的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不同類型,同等重要。從國家立法層面明確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明確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消除社會對職業教育的歧視和偏見。 我們必須承認的是,與全網高度關注的2021年1078萬考生的全國普通高考相比,實現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法律賦予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強調職業教育的重要性,傳遞了教育的精神價值所在。但要讓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僅有法律上的規定恐怕還遠遠不夠。 從 職業院校 招生和畢業生就業 來看 , 即可 發現 癥結 所在 。
就現實來看,無論是中職,還是高職,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基本上都是“末梢”學生,是被普通高考淘汰下來的學生,生源差距決定了職業教育“低人一等”。
我們一再聲稱,中職、高職畢業生就業率連年達到90%以上,超過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就業率,但中高職畢業生高就業率依然難掩低質量的就業事實。在落戶就業、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文憑、學歷依然是勞動力就業市場上的“硬通貨”。
提升職業教育水平,打造高質量的職業教育,推動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職業教育必須加快改革步伐,拿出真本領,凸顯真特色。另外,長期困擾職業教育發展的入口、出口問題也亟需改革,這項改革不是憑職業院校一己之力能完成的。
作為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教育的重要性在法律上應有所體現。要實現法律賦予的職業教育的地位,還需要體制、機制的保障,需要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進,需要社會全方位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