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 號)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決定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5〕16 號)提出的“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根據《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學校免試招收職業院校技能拔尖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云教高〔2015〕109 號),2022 年將繼續開展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免試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試入學資格
(一)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報名條件,且通過當年專升本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
(二)優秀獲獎學生免試:獲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以及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高職應屆畢業生,以及獲國家級“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銅獎及以上、省級“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的項目主要負責人(獲獎項目成員排名為第一人)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就讀普通本科高校對應專升本專業。
(三)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免試:獲得云南省高等學校南亞東南亞語種(泰語、緬甸語、越南語、老撾語)專業八級應用能力考試
合格及以上等次證書或者專業四級優秀等次證書的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可免試就讀對應的南亞東南亞語種專升本專業。
(四)退役軍人免試:應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專科在校生,退役后辦理復學手續,按照學校規定完成專科學習,并于畢業當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專科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具有云南戶籍或應征入伍地
在云南省及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全日制畢業學歷的退役 2 年內的退役軍人可免試就讀普通本科高校對應專升本專業。
以上四條,第(一)條為必備前提條件,第(二)、(三)、(四) 條為資格條件,資格條件具備其中一條即可。
二、免試招生院校和專業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資格及相關本科專業招生的省內本科院校,均可開展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符合優秀獲獎免試條件的學生,原則上首選與本人所學專業類別一致(獎項所屬類別應與所學專業類別相同相近)的省內本科院校所公布的專升本專業,若高職畢業生專業類別和公布的專升本招生專業無法對應的,可申請相近專升本專業,畢業院校、招生院校負責做好接受免試申請等相關工作。考生本人專科所學專業是否可申請對應的省內本科院校的專升本相同或相近專業,由專升本招生院校審定。無對應相同或相近專業可報考的,由畢業院校做好學生的解釋說明工作。符合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免試資格的學生,只能報考省內專升本本科院校對應的小語種專升本專業。如報考其他專業,則撤銷免試資格。
三、報名
2021 年 10 月底前具備免試條件的學生,請于 2021 年 11 月 19
—23 日到所在(畢業學校)報名點,按專升本報名要求,完成高校
免試招收技能拔尖及退役畢業生報名工作。四、免試申請
(一)優秀獲獎學生免試申請材料
具備免試就讀本科院校資格的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請向所在(畢業)院校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資格審查表》(附件 1-4),一式兩份。
2.畢業證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籍證明)。
3.大賽獲獎證書(或由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等級考試成績證明單)。
4.《云南省 2022 年普通本科高校優秀獲獎學生免試專升本申請表》(附件 2-1),一式兩份。
(二)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免試申請材料
1.《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資格審查表》(附件 1-4),一式兩份。
2.畢業證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籍證明)。
3.小語種等級考試證書(或由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等級考試成績證明單)。
4.《云南省 2022 年普通本科高校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免試專升本申請表》(附件 2-3),一式兩份。
(三)退役軍人免試申請材料
1.《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職(專科)學歷退役軍人考生專升本資格審查表》(附件 1-5),一式兩份。
2.畢業證書(在校學生提供學籍證明)。
3.退役證。
4.《云南省 2022 年普通本科高校退役軍人考生免試專升本申請表》(附件 2-2),一式兩份。
五、資格審核
高職畢業生的申請材料由高職院校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前完成
審查并簽字蓋章裝袋密封后,由報名確認點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報至相關本科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參照《通知》要求,完成報名資格初審后,將考生報名材料和《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校免試招收優秀獲獎學生、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退役軍人考生資格審查匯總表(高職畢業生適用)》(附件 2-4)一并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高教處、學生工作部,其中,“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學生免試資格和優秀南亞東南亞語學生免試資格由高教處負責審核,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學生免試資格由職成教處負責審核;退役軍人考生免試資格由學生工作部負責審核。
六、公示及錄取
(一)招生院校根據相關招生文件要求,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將院校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分別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高教處、學生工作部,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審核匯總后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在省教育廳網站公示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名單,各招生院
校根據名單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完成免試測試及公示,擬定合格人員須在本校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及招生計劃報送省招生考試院。學校在辦理錄取手續前,不得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七、免試工作時間安排及流程
具備免試條件的學生報名及資格審核流程
時間 | 內容 |
2021 年 11 月 19 日前 | 考生完成《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職(專科)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資格審查表》《云南省 2022 年普通高職(專科)學歷退役軍人考生專升本資格審查表》的填表、審核、簽字、蓋章。 |
2021 年 11 月 19—23日 | 1.考生提供退役證、大賽獲獎證書或小語種等級考試證書(或由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成績單)原件, 上報紙質免試申請材料,畢業院校審材料、證書(或由學校教務處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掃描成電子圖片網上上傳,完成免試資格審核。 |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 | 學生紙質免試申請材料上報招生院校審核。 |
2021 年 12 月 10 日前 | 招生院校將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紙質免試申請材料分別報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高教處、學生工作部。 |
2022 年 1 月 10 日前 | 省教育廳完成審核,在教育廳網站公示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名單。 |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免試測試及公示,將擬錄取名單及招生計劃報省招生考試院。 |
高等學校免試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工作要堅持實施陽光工程,嚴格資格審查,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各有關院校、各地要分工明確, 責任到人,按要求扎扎實實做好此項工作。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


